2015年5月4日

基於虛妄直接民權論與假裝審議民主的太陽花政治唯我論_00前言(20150504)

這篇是刊登於相對論辯論關於太陽花學運的反方第二辯之原稿。原稿總共6808字(不含引用夾註文字及參考文獻),而當時刊登出來的刪修稿則只有2544字(不含引用夾註文字及參考文獻)。

在這篇約七千字的文章中,我試圖將「回顧太陽花」這件事情拉入比較學術性質的視角中,以藉此凸顯那些“曾經用自己學術信譽來奮力聲援太陽花”的我的學界同行們的問題。

我不是說人不能同情或支持太陽花。

我是說:作為社會科學研究者,作為政治學者──尤其是作為政治思想/哲學的研究者,那些會用自己學術名聲去聲援太陽花的人,若非早已不在乎「學術」這塊招牌究竟會被其所作所為貶值到何種程度,就是自己其實根本不曾擁有足以匹配其職銜或履歷的學術實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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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正方論點及首次答辯,反方以本文作為回應。在本文中,反方通過重新檢視所謂審議民主的核心理論(而非僅簡單瀏覽其實踐時的參考手冊),揭露太陽花不可能是「真誠的審議民主信徒」此一事實;進而通過突顯太陽花所想往的直接民權之虛妄與反民主本質,呈現所有太陽花以為具有正當性的來源,不過只是一種基於自我中心人格特質而形成的政治唯我論。由於這種政治唯我論極端不尊重異己,也不可能捍衛唯一可保障底層弱勢的程序正義,從而使得太陽花不僅對於臺灣民主沒有絲毫貢獻,它恰恰就是人類所謂民主思想的對立面與最嚴重的反挫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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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

01解嚴後的臺灣從來不缺政治參與

02民調結果如流水,所以不足以為民主代表性

03以個人主觀好惡為正當性來源的最後手段論

04法定選舉是唯一判斷民主代表性的依據

05審議民主其實更反對違法違憲

06社會契約是不能隨意收回的

07望文生義的對法形式主義之批評

08審議民主其實仍很精英

09審議民主更倚賴程序正義

10多元異質與程序正義

11直接民權的反民主本質

12堅守程序正義才能保障人民基本權利

13參考書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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